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更新时间:2016-03-03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办公室    

   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月26日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德文和副主任张云焕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宏、陈晓竹、程星鈜及委员共23人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骆德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跃东,县人民法院院长孟鑫,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办,板桥镇、活水乡、龙海乡、三岔河镇、大莫古镇、小百户镇人大主席;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办主任列席了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宏所作的关于《陆良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鈜所作的关于《接受陈自文、王飞两位同志辞去陆良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关于念明翔、马萍两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说明,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骆德刚所作的关于太文华等同志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县人民法院院长孟鑫所作的关于高云生同志免职的议案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陆良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自文、王飞辞去陆良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任命了5名局长,免去了3名局长,任命了1名人大工委主任,免去了1名人大工委主任,免去了1名法院庭长。并对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做了任职发言,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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