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第5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7-08-01    来源:   作者: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高乔丽    

7月27日下午,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骆德刚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竹、程星鈜、高海荣、朱国生,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吴炳峰参加会议,并就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讨论了《陆良县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陆良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陆良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陆良县2016年财政预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讨论了《关于陆良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运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陆良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讨论了《陆良县人大宣传工作制度》、《陆良县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制度》;讨论了《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办法(草案)》;讨论了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及会议议程。
经过讨论,会议确定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陆良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陆良县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六个《报告》和《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办法(草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会议通过了《陆良县人大宣传工作制度》《陆良县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在认真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骆德刚强调,人大依法开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各专门委室要加强学习,掌握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熟悉对口行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在确定监督议题时突出重点,在审议发言时切中要害,在提审议意见时站位高远、有的放矢,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效能性;尤其要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和脱贫攻坚、医改、社会保障等人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要善于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和群众的呼声,依照法定程序,将党和国家的主张变成人民的意志和行动,将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变成党和国家的具体措施;要加强跟踪问效,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形成的审议意见和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形成的评议意见,采取适时督办、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意见的落实,提高监督实效;要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奖惩激励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曲靖M、陆良M等优质传媒广泛宣传,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让依法治国、依法治县进程家喻户晓,让人大监督的职能和人大工作的成效广为人知,改变人大在人们眼中“开会举举手、视察张张口、选举打打勾”的不良印象,营造全社会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选联委副主任、科教文卫委副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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