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更新时间:2016-04-04    来源:陆良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办公室    

  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3月31日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德文和副主任钱宏分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竹、程星鈜、张云焕及委员共20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伏维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跃东,县人民法院院长孟鑫,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办,文体广电局、财政局、国土局、教育局、工信局、环保局、公安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民宗局、文明办、网络公司主要领导1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主要负责人,板桥镇、活水乡、龙海乡、三岔河镇、大莫古镇、小百户镇人大主席;中枢街道、同乐街道、板桥镇、三岔河镇、马街镇、活水乡人大(人大工委)办主任。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4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县文体广电局局长伏鸿翔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文体广电工作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念明翔所作的关于我县文体广电工作的调查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林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陆良县西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及议案、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林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陆良县西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及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云焕所作的关于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陆良县西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议案的审查报告、县工信局局长姜红存所作的县工信局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教育局局长太文华所作的县教育局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陆良县西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草案)、《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陆良县西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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