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陆良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14年5月28日至29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陆良县城市总体规划中部分城市建设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的议案》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伏维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议案说明。会议同意将陆良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居住(住宅)用地390亩,商业用地96.9亩,共计486.95亩,由城市建设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2014年5月29日陆良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14年5月28日至29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陆良县城市总体规划中部分城市建设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的议案》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伏维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议案说明。会议同意将陆良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居住(住宅)用地390亩,商业用地96.9亩,共计486.95亩,由城市建设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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